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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
文章作者或来源: 浏览次数:( 4894 ) 发布时间: 2018/3/5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<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>的通知》(赣助中心【2017】48号)文件要求,学校拟聘任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为我校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聘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

各学院要深入动员,征求学生意愿并推荐三名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(不限本年度)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组织学生填写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》(见附件)于3月12日前,交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面试通过者,学校将颁发聘书,并组织业务培训。

二、宣传队伍形式

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为主,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,通过活动立项、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。

三、主要活动形式

1.担任学院常态化资助宣传员。协助学院通过宣传画、板报、微信公众号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资助政策;

2. 开展新生入学志愿服务。面向新生介绍“绿色通道”、“国家奖助学金”等资助政策,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;

3. 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建立学生资助宣讲团,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;

4. 开展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、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。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价值观;

5.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。利用寒暑假,回到家乡、回到高中母校“现身说法”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,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动员、推荐了解资助政策、对资助工作有感情、在学生当中口碑好、影响力大、责任感强的优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;

2、将此次活动与社会实践、与资助育人工作紧密结合,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;

3.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,各学院资助宣传队伍需及时提交活动总结、图片及视频等;

4. 每年进行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评比表彰,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,学校还将颁发荣誉证书。

附件: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》

 

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二〇一八年三月四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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